
更新日期:
2009/06/05 12:35
創作歌手謝和弦將自己的創作歌曲放在部落格上,卻遭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UST要求關版,並告發侵權。法界解釋著作權法,認為即使謝和弦將音樂的「財產權」賣給MUST,但他還是創作人,具有「著作人格權」,律師黃鈺生說,要求關版或不能在自己部落格中分享有擴權之嫌。(劉映蘭報導)
時下許多年輕人喜歡將自己創作的音樂、小說放在部落格上與人分享,歌手謝和弦日前就把創作的歌曲放在自己的部落格裡,卻引來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UST以侵犯著作權為由,要求關版。律師黃鈺生指出,著作權法分為「著作人格權」和「著作財產權」,都屬於創作者,後者可以賣給唱片公司或出版社,但原創者依然擁有著作人格權,「財產權是可以分割的,可以限制在某一段時間裡或某個媒體使用,但是原創權絕對是屬於本人的;除非他們之間有有另外的契約存在,不然我覺得(MUST)有點太擴張自己的權限。」
律師並表示,除非有和MUST簽訂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合約,當中明文規定將所有權已全然交付,不然創作人始終保有著作人格權,可以放在自己的部落格與人分享。
asiamus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413)
asiamus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7) 人氣(1,741)
Part.6
asiamus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212)
校園:
6月5日(五) 屏東科技大學
6月6日(六) 台中大里高中
電視:
6月10日(三) 八大百分百錄影,中午12點30分~下午2點。
asiamus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3) 人氣(774)
更新日期:2009/06/03 10:04
(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3日電)
音樂才子謝和弦的名字令人好奇,謝和弦說,他小時候還不會走路時,就會摸阿公的吉他,阿公就為他取名為「和弦」。一出生就和音樂扯上關係,謝和弦果真很努力玩音樂、學音樂。
謝和弦最近接受GOOD TV歌唱訪談節目「心靈不打烊」主持人何戎訪問時,說出自己名字的典故。他的個人首張創作單曲就叫「我叫謝和弦,謝和弦是我本名」,表示他真的很喜歡自己的名字。
謝和弦的阿公是樂手,在埔里開卡拉OK,謝和弦的爸爸當鼓手,姑姑是主唱。國三時同學忙著準備考試,謝和弦和其他書唸不好的同學組團玩音樂,老師說他們畢業後只能賣檳榔,他一氣之下,立志一定要玩出名堂。
謝和弦16歲上台北,由於台灣國語腔調很重,常被同學取笑,女朋友也嫌跟他去吃路邊攤很丟臉;連寫歌給老師聽,都被說爛丟進垃圾桶。「請你不通嫌棄我」這首歌就是當時心情寫照。
剛來台北時還被說衣服穿得很「台」、很「俗」,謝和弦很不服氣。他到東區、西門町坐一整天,目的就是要看別人怎麼穿衣服,但他還是希望做自己,他說,「我就是從埔里來的,為什麼一定要偽裝成很有氣質或所謂的都市人?」,他認為,「台」也要台得有特色、有自信。
有2、3年的時間,謝和弦一個人在台北很落寞,當臨時演員拍幾部戲,沒接觸到音樂,覺得自己像行屍走肉。後來,聲樂老師帶他去教會,謝和弦說,自己人生從此改變,越來越容易感動,也寫了越來越多歌。980603
asiamus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320)
asiamus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540)
asiamus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1,281)
asiamus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9) 人氣(4,525)
Part.4
asiamus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368)
5/22(五) 中廣黎明柔Live專訪,晚上8點~9點。
5/30(六) 台中水利廣場簽唱會,下午3點~4點半。
asiamus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0) 人氣(986)